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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要严肃处理“无德”教师 否则将受惩
2014年04月01日16:22 来源:中国网 王龙龙
中国网4月1日讯(记者王龙龙)日前,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要求严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扎实推进师德建设。如果当地教育部门对“无德”教师不进行处罚,教育部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地教育部门责任。 教育部规定,各教育部门要按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主管教育部门的责任。在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惩戒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根据《处理办法》,师德表现将作为教师考核、聘任、晋升、评优、奖励的最基本要求和最重要指标。国家将真正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要将师德建设始终贯穿于教师准入、培养、培训、管理的全过程,使教师的师德水平与业务水平同步提升。 责任编辑:杨若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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