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恩强
暑假到了,不少大学生将利用暑假这一机会,走出校园,深入社会,积极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家教、产品推销等。这对他们而言,既是一种锻炼提高,又能增加一些收入,深受学生欢迎。但有的大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警惕性不高,容易上当受骗。因此,提醒大学生在打工时一定要警惕以下几个陷阱。
一是“传销”的陷阱。传销与商品推销、产品营销等正规商贸活动的最大区别是看不到商品,也不让你去卖产品,而让你光发展“下线”,光发展人员,靠每发展一个人交的所谓“培训费”,作为给你的提成,发展的人越多,交的费越多,你的业绩就越大,赚的钱就越多。因而,传销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诱惑性,容易使你上当受骗,但它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的活动。
二是“高薪”的陷阱。有的人以高薪为幌子,打着招聘服务员、公关、导游或家教的名义,强迫大学生进行低级、庸俗和不健康的应酬、接待和服务等活动。如有不从,他们就软硬兼施,限制你人身自由。因此,大学生一定不要被“高薪”迷了双眼,千万不要有非分之想,贪图钱财,想天上掉“馅饼”。
三是“私了”的陷阱。打工期间如果发生矛盾纠纷,要注意保管好合同、协议以及有关票据、资料等,到劳动、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被人恐吓、威胁,害怕拿不到一点报酬,就自认“倒霉”,人家给多少,就拿多少,“私了”解决。
四是“实习”的陷阱。现在大学生就业难,不少明年毕业的大学生从现在就开始为自己的工作奔波。有的公司和企业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往往以安排就业为名,招聘明年毕业的大学生进行“实习”,说是“实习”后根据工作表现再决定录用。
其间,他们基本上是“白干活,不拿钱”,有的仅给一点生活费。可到明年7月份毕业时,能正式被“实习”单位录用的没有几个,多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他们会以“上级没有给名额指标”、“条件不合格”等种种借口把你打发了。近年来,年年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大学生一定要注意,对这样的“好事”别高兴得太早。
另外,大学生在打工时还要注意要到正规有营业执照和合法手续的中介、劳动服务机构求职登记,切记不要到社会上的“野劳务市场”去找,也不要到马路上推销自己。要遵纪守法,不干违法乱纪和有损于当代大学生形象和声誉的事。假期尽量不要一个人单独行动,外出结伴,并把自己的行踪情况告诉同学和他人,注意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
《中国教育报》2008年7月16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