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乡规划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08月14日00:00

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南阳市城乡规划局下属南阳市城乡规划发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全供事业编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含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所要求的政治条件、法律条件和身体条件。

  2、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学、人文地理、城市与区域规划);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 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4日至8月29日(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南阳市梅溪宾馆1号楼701房间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的应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南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5、《南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南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下载。

  四、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面试。

  五、体检与政审

  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人员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择优聘用。

  咨询电话:0377-63188891

  特此公告

  附件:南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阳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8月11日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