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2014年08月19日00:00

来源:西安日报社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加强城镇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经省政府批准,我省今年继续面向社会为84个县(区、市)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应聘人员应符合四项条件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

   按照规定,应聘人员条件包括,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0日至199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陕西省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4年9月10日之前)。

   鼓励聘任期间参选居委会成员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报酬、津补贴、年限报酬三部分构成。

   基础报酬按学历确定,取得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复转军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的每月1300元,研究生学历的每月1800元。

   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构成。工作补贴为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00元;职称补贴为,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职称补贴。年限报酬为,聘任期间,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增加年限报酬15元。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各市制定政策执行。

   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享受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补贴,参照当地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聘任期间参与竞选社区居委会成员,依法当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增发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

   经济困难可申请免交考试费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即日起,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陕西民政网(http:// shaanxi.mca.gov.cn)和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查询招聘公告。

   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1日0︰00时—9月16日24︰00时,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申请免交考试费。需要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9月19日17:00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手续,也可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提出费用减免申请。

   三类情况可笔试加分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考一门,科目是社区工作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50分。根据规定,此次笔试加分条件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在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2011年9月10日前到社区工作)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市)社区岗位的加10分。第二类是,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第三类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应聘

   据了解,今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市)民政局将对已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并分配到岗。

   为维护此次招聘工作秩序,我省要求各级民政局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此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省民政厅:(029)87290512,87297150

   省考试中心:(029)87457489,87441673

   (记者 王燕 实习生 王文强)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