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4年10月16日00:00

来源:新郑市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方案后附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 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5.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4年9月30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单位辞退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职位表在新郑市有线电视台、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22日)。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按招聘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71-63206122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5日。

  报名地点: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楼新郑市就业服务大厅。

  (2)报名要求

  凡报考者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交报名图像采集费、报名费共42元,并填写《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违反招聘其他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中除乡镇卫生院影像、预防医学2个招聘岗位外,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乡镇卫生院影像、预防医学2个专业,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新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3。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提供考试费用免费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考试费用的报考者,报考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考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的,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5)报考者于2014年10月27日—10月2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不准他人代领。

  (二)笔试、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政务公开栏公布。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按计划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应试者接到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准考证,到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中,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专业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专业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实行免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的素质能力。因考核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专业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监督电话:0371—63206122

  (六)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由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派遣,若不服从派遣,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新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