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现因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06〕4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导员。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富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与学院开设专业(课程)一致或相近,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体育、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以及医学类、汽车类、航空类、机电类、管理类、建筑类等。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
8.除正常工作时间外,晚间、周末须接受值班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14年10月14日—22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3日—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安阳职业技术学院8号楼一楼东大厅
3.报名时个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①个人有效身份证;
②就业报到证;
③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④无处分或无违法证明(需加盖校级学工部门公章确认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⑤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
⑥《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推荐)。
(以上材料必须有原件,另须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应聘人员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报名,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领取《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辅导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凭有效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入场。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日
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学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辅导员的政策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核由招聘单位按照考核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咨询电话:安阳职业技术学院(0372)2102266 2102265
刘老师 常老师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2209609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