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2014年10月28日00:00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4〕 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河南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地址:洛阳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7名,本科及以上学历13名。现予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唯一一所国家公办林业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国家级重点中专河南省林业学校,隶属于河南省林业厅。学校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占地面积340亩,有教职工近300人(其中专职教师210人),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学校现设5个系部,18个教学及管理部门。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推荐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林业厅网站、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请于发布期内填写《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到hnfcweb@126.com邮箱,报名时间为2014 年10月27日至11月7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11月8日—9日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现场确认时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复印件留下备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确认报名资格有效,可以参加考试。现场确认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2号河南林业职业学院人事科。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79~63500032。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科负责初审,初审后报省林业厅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能低于1∶3,不足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该岗位不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当天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递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应聘的材料。

  3.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等网站上公布。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林业厅及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省林业厅人事处、驻省林业厅监察室和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956231(省林业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908112(驻省林业厅监察室)

       0379-63951017(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1.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2.河南林业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2014年 10月 24日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