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2014年公开招聘 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公告 依据国家人事部、省市相关政策和要求,经原阳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系教育系统编外用人)。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50名,其中,葛埠口乡中心幼儿园5名,太平镇中心幼儿园5名,大宾乡中心幼儿园5名,齐街镇中心幼儿园5名,陡门乡中心幼儿园5名,官厂乡中心幼儿园5名,蒋庄乡中心幼儿园5名,靳堂乡中心幼儿园5名,原阳县直幼儿园5名,原阳县实验幼儿园5名。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原阳县2014年公开招聘50名合同制幼儿园教师一览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新乡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教育教学基本功;
3、国家统招普通类学校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幼儿园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方法及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分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
1、公告:将《原阳县201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公告》在原阳县电视台、原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公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原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4
年12月15日—12月1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原阳县综合楼一楼西头)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面试前必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已就业无法提供就业报到证的须提供所就业地工作单位和县(市)级人事或教育部门(档案管理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时需递交《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自己在网上下载),交笔试考务及信息采集费42元。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费的须提供以下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5)现场采集信息:录指纹、照相。
3、资格审查
由组织部、人社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共同进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调整招聘岗位。
4、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内容: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和材料作文。笔试成绩为100分。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新组通[2010]36号文件精神,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原阳县任职满两年且仍在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原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证书和任职证明。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25日于原报名地点。 笔试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使用真实姓名,并实行隔离。
面试内容:主要是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备课(备考室有规定教材),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依照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人员。
6、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7、考核
体检结束后,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查档案、提交证明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资格条件等。
8、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聘用。
9、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报请原阳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系教育系统编外用人)。由县教育体育局同应聘者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事编制部门备案。工资参照原阳县正式在职教师同类同级别工资标准执行。办理原阳县正式在职教师同等险金。在编制政策允许情况下,对考核合格人员优先纳入编制管理。
(2)、新招考聘用的合同制幼儿园教师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有工作经历者6个月)。3年聘期结束后,县教育体育局将组成考核组对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为良好等次及以上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签订续聘手续。
(3)、新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原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由教育体育局集体立户管理。
四、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加强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实行阳光操作,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并欢迎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招考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 原阳县人社局:7586696 原阳县教体局:7281370 监督电话:原阳县监察局:7586755
本方案由原阳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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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