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招聘名额和岗位:2015年县公安局招聘男性公安辅助人员100名。公安辅助人员主要在非执法岗位或非涉密岗位从事治安巡逻、社区警务、专业技术或者其它辅助性事务,不行使公安执法权力,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实行合同聘用制。
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素质;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30周岁(1997年3月10日以前,198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的身份证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厘米以上;
6、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
7、具备基本的电脑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8、已经安置过的复退军人只要符合报考条件,也可参加报考,原工作关系不变;
9、复退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和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报名时间:
2015年2月27日至3月1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民权县人社局(民权县城关镇江山大道人力资源大厦810房间)。
聘用方式:依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招聘方法,择优聘用。实行合同制,每年签订一次用工合同。
聘用待遇:工资标准每月1700元(含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
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4份)和6张近期同版免冠二寸正面彩色照片。
咨询电话: 13903705766
13523706856
民权县人社局 民权县公安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