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实 施 方 案
根据我县高中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在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51名高中教师。为使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的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择优招聘的原则。
4、专业需要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151人,其中,上蔡二高12人,上蔡中学74人,万象中学47人,苏豫中学15人,上蔡职业中专3人(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3、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其中,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要求专业一致,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专业相近(所修必修课中有该学科主要课程);
5、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和未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进行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三年内在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优惠政策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10〕126号、驻组通〔2009〕26号文件规定,在上蔡县服务,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至今一直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4月26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并提供打印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拍照、录像及指纹信息采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审查和录取审查等多个环节。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冒名顶替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同时出具)等,由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未按时提交加分证件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3、编场:按照高、中招编场的办法,实行微机编场。
4、领取准考证: 2015年4月28日,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设定:笔试内容为所申报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主要是各学科专业主干知识;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教育法规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2)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理论成绩×30%。
(3)笔试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至11:30。
(4)笔试地点:上蔡一高。
6、面试
(1)公示各应聘考生笔试成绩。
(2)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参加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
(4)面试内容:报考普通高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生需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和说课,实践技能测试总分与本学科说课总分之比按4:6计算;报考其他学科的面试只进行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要求另见面试细则。
7、考试总成绩计算
无技能测试要求的学科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有技能测试要求的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报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两者仍相同,一并进行体检和考察考核。
8、体检及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考核对象。因体检、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一律不再递补。
9、聘用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经县教育体育局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上报市人事部门备案。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在聘任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六、强化约束监督机制
1、建立考生应聘档案。在整个招聘程序中,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考生的照片和文字信息,以便以后逐人进行审查。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必须由本人参加,且自觉遵守各项招聘纪律和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组织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3、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制,坚决克服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理。
七、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是一项全社会普遍关注又十分严肃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2015年上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