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为兰考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专业及计划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人,其中:
1、会计专业1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农学专业1名,要求为本科以上学历
3、其他2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大气科学专业,大专也可报名)。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8日
2、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老十中院内西一楼人才交流中心,兰考县城关镇中原路44号)。
3、报名办法:报考者本人持正式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携带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兰考县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持身份证现场照相。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筛选,凡符合报名资格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附合我县招聘要求。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9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八、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聘用人员要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而后其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人员月薪1500元,并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及医疗保险金。
咨询电话:0371—26971179
兰考县人才交流中心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