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04月29日00:00

来源:haedu.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精神和宛区编字[2014]4号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区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选调25名工作人员,其中公务员5名,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人员20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公务员岗位:从全区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中选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从全区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编制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学历条件

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4 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注明编制情况、参加工作时间、工作表现、是否同意报考等)。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现场影像采集。

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核减拟选调岗位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4日-- 6日(8:0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南阳市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独山大道华鑫苑楼下),电话0377-61172607。

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5月 8日9:00—12:00,14:30--18:0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沟通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参加工作时间长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考核是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对考生在工作单位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核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或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五)公示选调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到岗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区纪委全程参与选调工作。

本公告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1172607 (报名大厅)

举报电话:0377-6322730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18211856555(只受理短信)

举报邮箱:wcqjwbgs@163.com

宛城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