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为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重点中学。现因学校工作需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6〕17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51名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在职教师 24 人:
语文 4人,数学7 人,英语3 人,历史 1人,物理5 人,化学1人,生物1 人,体育2人。
(二)免费师范生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及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学士、硕士留学生27 人:
语文 4人,数学11 人,英语7 人,历史2 人,物理 1人,化学2 人。
二、引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公共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学历须与本科学历为同一大类的专业(专业设置参照《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同一大类的专业视同为相近专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在职教师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或省、市级学术带头人,省、市级骨干教师可放宽至男43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女38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师德高尚,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业务功底深厚,教科研能力强,熟练掌握现代教学手段,工作业绩突出;
4、从事高中相关专业一线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或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工作一年及以上;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教学工作年限限制:
(1)获省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奖项;
(2)获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奖项;
(3)获市级优秀教师或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三)大学生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2013、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2、2013、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
3、2013、2014年、2015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海外学士、硕士留学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9:00-下午6:00)
3、报名地点: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郑州市文化北路256号(郑州市文化北路与开元路交汇处西南角)。
乘车路线:90路、92路、95路、98路、156路、962路至文化路开元路站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在职教师需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4)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免费师范生、研究生、海外留学生需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2013、2014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研究生、海外留学生如是在岗教师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3)2015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研究生、海外留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成绩单、护照。
3、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且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根据招聘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教师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场宣布。
2、教学技能测试。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如低于此比例,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50%。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3、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六)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辞退。
3、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4、社会保险金从录用单位正式录用后计起缴纳,之前的社会保险金,录用单位概不负责。
四、其它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了报名,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3519786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郑州市教育局)
0371-67185381(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箱:rsc66962327@126.com
rlzyghc@163.com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