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长垣县公开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工作方案

2015年06月09日00:00

来源:haedu.cn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消防队员不足问题,根据《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和《河南省“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豫公通[2011]74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50名,消防车驾驶员20名。

一、招收公安合同制消防员的原则

(一)招收公安合同制消防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公安合同制消防员应该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要求,把好招收工作的各个关口,确保招收质量。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政审等程序,择优招收一批政治素养高、热爱公安消防事业,勇于为国家和人民利益奉献的优秀人员,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奠定良好基础。

(二)公安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队的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实行集中招收、准军事化管理。

(三)公安合同制消防员的招收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招收公安合同制消防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凡年龄在18—25周岁的男性公民(1990年至1997年之间出生),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政治合格,志愿投身消防事业建功立业的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和持有B类驾驶证以上人员优先录用,其中持有B类驾驶证以上人员、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年龄可视情放宽到30岁。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身高1. 68米以上,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等明显标记,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收公安合同制消防员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5年6月8日至6月20日)。在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全县广泛宣传使应试者和广大群众了解招收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加工作透明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2015年6月21日至7月10日)。报考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及复印件、具有B类驾驶证以上的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证明到县消防大队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长垣县合同制消防队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三)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2015年7月12日—— 7月13日)体能测试的项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500米跑、立定跳远等。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收计划以1:3比列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

2、笔试(2015年7月14日)。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试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收计划以1:3比列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

3、面试(2015年7月18日)。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生的个人形象、口头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能力,并进行综合评分。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

4、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考察和录用

1、体检(7月20日)。按招收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必须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

2、政审考察(2015年7月21日——7月26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是核对招聘范围、条件,查阅本人档案是否符合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等情况,提出合格与否的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不足的,依次递补。

6、录取。经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取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期限为10年。合同期满后,可选择续签合同继续留队服役或安排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合同期内,应遵守《长垣县合同制消防队员管理规定》,凡违法乱纪、违反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及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录用条件的,县消防大队有权解除合同。

四、公安合同制消防员的工作任务

合同制消防员履行现役消防部队士兵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绩效考核和准军事化管理。

五、公安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等组成,共计3200元,消防车驾驶员工资为3700元。其中基础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度,按照服役年限进行晋档,岗位等级每晋升一档,基础工资增加100元,另外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节假日可以享受节日加班执勤补助各200元。

(二)保险待遇: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公安合同制消防员办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生活待遇:合同制消防员享受部队义务兵同等住宿条件,食宿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并按照标准统一发放服装。

(四)政治待遇:在日常工作和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同志,按照要求给予立功授奖、评先评优;表现优秀、政治上要求进步的,按照程序发展为党员。

(五)工作时间:根据工作和任务情况,安排一定比例安排人员轮休。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收工作顺利进行,招录结果报县监察局备案。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373—8889085)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