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郑州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郑政文〔2006〕171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中小学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高中教师15名
1.在职优秀教师5名:语文1名、英语1名、历史1名、物理1名、化学1名。
2.毕业生10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体育1名。
(二)初中教师80名
1.在职优秀教师27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3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体育2名、书法2名、心理健康1名、综合实践1名。
2.毕业生53名: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7名、政治4名、历史3名、地理4名、物理4名、化学2名、生物1名、体育4名、音乐1名、美术1名、书法3名、心理健康2名、综合实践1名。
(三)小学教师93名
1.在职优秀教师31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思想品德3名、科学2名、体育5名、音乐2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2名、心理健康2名、书法5名、综合实践1名。
2.毕业生62名: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4名、思想品德7名、科学4名、体育9名、音乐4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3名、心理健康5名、书法9名、综合实践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在职优秀教师条件
1.年龄要求:女,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男,42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书法、综合实践、小学科学教师岗位除外)。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3.2005年至今必须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①河南省特级教师;
②河南省教育教学专家,省级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省级教研室观摩课或示范课、省级教研室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③郑州市市级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研室观摩课或示范课、教研室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④地市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师范类毕业生
1.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体育、音乐、美术、书法、信息技术、英语专业毕业生及其他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师范类),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小学教师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或高中教师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书法、综合实践、小学科学教师除外)。
四、招聘程序
(一)在职优秀教师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2日—7月24日,9:00—18:00。
(3)报名地点:郑州中学高中部(樱花街2号)。(乘B12、B2、31公交车在美术馆站下车顺樱花街前行500米即到。)
(4)报名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见推荐,填写至“获奖情况”一栏,打印并粘贴好照片,另外2张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近照贴在报名表背面),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第一学历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2. 资格审核: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递减该学科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浏览相关信息,注意考试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3. 考试
在职优秀教师考试分为面试、试讲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主要以答辩方式进行,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及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面试地点:郑州中学高中部(樱花街2号)。考生务必于7:00之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
(2)试讲。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如低于此比例,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试讲采取模拟上课形式,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体、音、美、书法专业教师模拟上课外加试专业特长,模拟上课占试讲成绩的50%,专业测试占试讲成绩的50%。
试讲时间:2015年7月27日。面试地点:郑州中学高中部(樱花街2号)。考生务必于7:00之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到试讲地点报到。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公布。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6.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浏览相关信息,经公示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师范类毕业生招聘程序
1.报名: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24日9:00—18: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
(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 资格审核及缴费
(1)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天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26日下午18:00。对审核不合格的,给予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天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招聘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网上缴费。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 27日下午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师范毕业生考试分笔试和试讲两个环节,先笔试,后试讲。
(1)笔试。笔试注意如下事项:
①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2日9:00—4日9:30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人事考试网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则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③拟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④笔试、地点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具体时间和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⑤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试讲人员。笔试后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试讲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⑦笔试加分条件审核
A.时间:2015年7月22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B.地点:郑州中学高中部(樱花街2号)。
C.加分条件: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⑧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如低于此比例,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及拟试讲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布,注意浏览相关信息,注意试讲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2)试讲资格现场审核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浏览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高新区教育信息网的相关通知公告)。
②拟试讲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现场资格审核登记表、身份证、准考证、第一学历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试讲人员,试讲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布,注意浏览相关信息,注意试讲时间和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试讲。
①试讲成绩为100分,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②试讲形式。试讲采取模拟上课与答辩的方式,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体、音、美、书法专业教师模拟上课和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模拟上课和答辩占试讲成绩的50%,专业测试占试讲成绩的50%。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考试总成绩及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公布。
4.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
5.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检查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后。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6.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浏览相关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在职优秀教师直接入编,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二)师范类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制人事代理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在聘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人员,首次聘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聘3年。
聘期内,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郑州高新区委托有关机构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享受郑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的人员入编;连续6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入编;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聘期内,国家如有人事制度改革,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
(一)本公告同时在郑州教育信息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郑州高新区人才网、郑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除本公告在上述网站发布外,其他与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仅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发布。
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报考人员属于近三年毕业生的,需在办理人事关系时提交就业报到证,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电话:0371—67982398 60923660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