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5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2015年10月14日00:00

来源:河南公务员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规定,按照省厅下发招聘名额,结合我市实际,2015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10名,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2、特招全科医生:

乡镇卫生院招聘全科医生2人(含中医)。

二、招聘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二)特招全科医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学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考核、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六个步骤。

(一) 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招聘方案,在巩义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yrl.gov.c)、巩义卫生局网站(www.gyws.goy.cn)、巩义电视台等网站媒体发布公告。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供材料: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原件,留复印件。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特岗全科医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证、全科医师执业证或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原件,留复印件。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大厅人力资源管理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报名咨询电话:0371-64385189 69580019。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 面试考核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社会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等于考核总成绩。

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核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 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四、保障措施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执行(豫卫发[2015]2号)附件1“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第三条保障措施。

特岗全科医生执行(豫卫发[2015]2号)附件2“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第五条保障措施。

五、其它

1、面试考核有关事项、面试考核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豫卫发[2015]2号)规定执行。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0日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