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日”,郑州各校积极开展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2017年12月05日23:25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为了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学校法治建设水平,12月4日,在"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郑州市各学校用形式各异的活动展示了校园普法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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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开区实验小学

  经开区实验小学邀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虎智霞法官,为学生开展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虎智霞法官结合自己工作中遇到的案列,为孩子们讲解如何对待校园暴力、在校园遇到坏人怎么办,并详细的分析了上下学途中最容易发生的拐骗事件中骗子的常用招数和应对策略,同时列举了常见的校园安全事件和交通安全事件,提醒孩子们要学会自我保护,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规则,还要劝导父母严禁酒驾。虎法官结合实际案列的分析、苦口婆心的讲解,特别是因为在学校就餐插队打架造成的故意伤害被判刑和不遵守交通法规致残的两个事例,充分展示遵法、守法的重要性,结合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告知同学们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特邀警察家长入班晨读宪法

经开区朝凤路小学

  经开区朝凤路小学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红领巾广播站、晨读等平台大力渲染普法气氛,并在当日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邀请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党旗警官和河南省郑州市女子监狱杨丽娜警官到校进行法治教育宣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师生遵纪守法意识。

  上街区新建小学邀请上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韩锋等民警到学校进行送法进校园活动。马玲云警官为同学们进行了有关遏制预防校园暴力的讲座,通过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明白了哪些行为是违法,哪些行为是犯罪,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就如何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抵制不良风气侵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防范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一一阐述。

上街区中心路小学

  上街区中心路小学各中队结合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制"内容开展主题队会活动。有的中队从日常升旗活动中要了解的《国旗法》和《国歌法》相关规定与具体要求开始宣讲,告知自己的同学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具体做法;有的中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让同学了解要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有的中队结合报纸上刊登的关于校园欺凌的事件展开讨论,让同学们从小树立法治思维,多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上街区铝城小学邀请了著名法律专家、原上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上街区青少年法律顾问李海顺为全体同学做安全普法教育讲座。

  李海顺为同学们讲了中国法治的进程和重要意义,还从爱国和诚信两个方面讲了作为一个新时期少年儿童的中心任务。他告诉同学们,首先要懂法,要在法律框架下做一个志向远大的人。围绕如何注意校园安全,如何保护自己免于或减少伤害。在爱国和诚信上,他讲了苏武牧羊的故事,苏武作为古代一个外交官,被迫留在北方游牧民族多年,他高尚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值得让我们每一个人。

大队辅导员李翠进行《宪法》宣传

中原区建设路第三小学

  中原区建设路第三小学八百多名师生齐聚操场开展"建三小学法制教育之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主题活动。

  来自学校六一中队的王硕果、靳雨茜两位队员进行了国旗下的演讲——《国旗下的宪法》。通过两位队员精彩的演讲,师生们知道了每年的12月4日既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宪法日"。在大家享受中国法制建设下所带来幸福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校园的珍惜和可贵,更应当将法治精神传承下去。最后,大队辅导员李翠老师进行了国旗下宪法的宣传:国家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所体现的意义非常重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跟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既公平的保护每一个公民,也约束公民的言行,中国的每一个公民应该知道《宪法》,尊重《宪法》。而作为一名小学生,应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严格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做一个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学校在普法日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加强了广大师生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使学生们懂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好好学习,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学生。(楚智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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