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过度娱乐”坑孩子 未成年人选秀等将被禁

2018年08月29日17:16

来源:未来网

  日前,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规定》提出,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满10岁儿童禁止代言广告,并且播出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设置明显的休息提示信息。

  未来网(www.k618.cn 中央新闻网站)8月27日北京电 (记者刘文静)“看这照片我都没认出来是姥姥,姥姥竟然也在黄浦江旁拍过照,照片上东方明珠电视塔孤零零的,现在却有这么多高楼,都快看不到电视塔了!”张誉凡小朋友兴奋地说。今年暑假,央视少儿频道原创节目《最野假期》吸引了众多青少年的目光,其中看老照片辨认亲人的场景让很多观众印象深刻。

  《最野假期》节目中,张誉凡学着姥姥的在旧照片中的样子,在黄浦江畔拍照。(图片来源于@最野假期微博视频截图)

  之后,6位小朋友又坐船游览黄浦江,张誉凡看着黄浦江一旁的万国建筑群,又看向另一旁的高楼大厦,说“这一边是祖国的过去,另一边是祖国的现在,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孩子们的纯真和勇敢,感染了电视机前的众多观众。

  除了《最野假期》,近年来涌现出了许多有趣又创新的未成年人节目,其中《了不起的孩子》、《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赢在博物馆》等节目都获得了较为良好的社会反响,但是另一方面,也有许多未成年人节目传播不良价值观,过度娱乐化。

  日前,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规定》提出,防止未成年人节目出现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满10岁儿童禁止代言广告,并且播出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设置明显的休息提示信息。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图据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未成年人选秀、炒作明星子女等被禁

  《规定》指出,不得制作、传播的未成年人节目类型包括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进行商业宣传的非广告类节目,披露未成年人为犯罪嫌疑人、罪犯或者受害人的教育、警示类节目,以及未成年人参与的选秀类节目。

  规定还要求,未成年人节目应当严格控制设置竞赛排名,不得设置过高物质奖励,不得诱导未成年人现场拉票或者询问未成年人失败退出的感受。并列出了14项“禁令单”,不得禁止宣传、介绍各类电子游戏;不得过分强调或者过度表现财富、家庭背景、社会地位等。

  此外,还指出要禁止炒作明星子女,宣扬童星效应。未来网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9月,新《广告法》就曾规定不满10周岁的童星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言广告。2016年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规定,从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加节目。

  此次《规定》再次提出,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其服饰、表演应当符合未成年人年龄特征和时代特点,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并且,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并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规定》同时指出,情感故事类、矛盾调解类等节目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情感,不得就家庭矛盾纠纷采访未成年人,不得要求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录制和现场调解,避免未成年人亲眼目睹家庭矛盾冲突和情感纠纷。未成年人节目每隔30分钟提示休息,并要注重隐私保护。

  保护未成年人引网友点赞 内容分级讨论热烈

  《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一出,立即在网络上引其众多网友讨论,许多网友表示,禁止消费儿童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大力支持。

  网友@前方向蓝表示:“这个政策不错哦,禁止消费儿童。”

  网友@仙女味团子表示:“感觉挺好的,童年的一些经历真的会影响孩子一生。”

  网友@少年安迪的老酒馆表示:“是应该这样,明星应该是有才华而且多方面的人才,能给人树立好的形象。”

  微博网友评论截图

  同时,近年来社会各界热议的“内容分级”也再次被网友提出,许多网友建议在《规定》中加入内容分级。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洪明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未成年人节目就是给未成年人看的,但是如今许多节目却是打着少儿节目的幌子来吸引成年人,把儿童当成了吸引成年人眼球和金钱的工具,应该让内容分级,让各个年龄层的人能够看适合自己年龄阶段的内容。”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教师韩新华也表示,内容分级的做法诞生于100多年前的英国,上个世纪20年代英国电影分级委员会开始对电影作品进行初步的分级,后被许多国家所借鉴。至80年代,随着传媒技术的发展、传播载体的增多,内容分级的作法开始拓展至录像制品、电视剧、网络视听作品、网络游戏,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网络内容。

  韩新华认为,提高内容治理领域的法制化水平迫在眉睫。“我们应该努力建立起互联网内容分级制度,虽然目前还面临着较大的阻力,但是如果我们一点点形成共识,并且各方共同努力,相信会有可能。网络上有很多观点说企业没有动力进行分级,但我认为,不论是从长远发展来看,还是从履行保护用户权益的法律义务来讲,企业要担负这样的责任。”

  未成年人节目该走向何方?

  “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是儿童最重要的权益,也是《规定》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征求意见稿)很有针对性,禁止未成年人节目商业化、广告化,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特点,以正确的儿童观为指导,划清和成年人节目的界限。”洪明表示。

  《最野假期》节目中,孩子们来到青岛海军博物馆(图据@最野假期微博)

  央视少儿频道《最野假期》节目就是如此。在节目中,来自全国各地不同家庭的孩子离开父母,沿着祖国的海岸线一路前行。在深圳,他们走进大亚湾核电站,探秘大国重器。在青岛海军博物馆,他们登上军舰,体验军旅生活……

  “海军叔叔们太厉害了,是他们守护着我们的国家,我们才能无忧无虑地生活,我长大以后也想当海军!”邓雅文小朋友激动地说。

  “当看到青少年通过节目获得成长,尤其当他们在节目中感叹‘厉害了我的国’的时候,你会有很强的成就感。我们要有情怀和胆魄,去创新更有吸引力的方式,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最野假期》节目制片人、总导演司晓峰告诉记者。

  事实上,除了《最野假期》,近年来涌现出了许多有趣又创新的未成年人节目,其中《了不起的孩子》、《中国汉字听写大会》、《赢在博物馆》等节目都获得了较为热烈的社会反响,百花齐放的同时也为未成年人节目做了榜样。

  目前,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于8月24日至9月23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征求意见。通过本次征求意见,有望形成系统性的法规条例正式对外公布并实施,未成年人节目将更加规范和创新。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