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小区幼儿园应严格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2018年11月28日15:15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11月28日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28日表示,城镇小区应按标准配建幼儿园,配建的幼儿园应该移交办成公办园或者是委托办成普惠性的民办园,这个应该得到严格地执行。

教育部:小区幼儿园应严格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资料图 邓和平 摄

  28日上午,教育部召开发布会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上有记者提问,《意见》要求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者是普惠性民办园,目前很多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即使有配套园也有很多是非普惠性的,对落实这一政策,下一步有哪些举措?有些家长宁愿自己的孩子上更贵的幼儿园,如何保证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的教学质量?

  吕玉刚表示,小区配套园是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非常重要的渠道,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镇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上都做了明确的规定。2010年发布的国十条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城镇小区应该按标准配建幼儿园,配建的幼儿园应该移交办成公办园或者是委托办成普惠性的民办园,这个应该得到严格地执行。不过,通过调研摸底来看,有相当一些地方、一些小区的配套幼儿园存在着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或者办成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不到位的实际问题。

  吕玉刚称,这次《意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范建设和移交办园的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明确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办法。有些省份或者一些大的城市已经制定了小区配套园的建设以及移交的办法,但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完善了,所以这次明确要求各省必须完善这个办法,把这个制度建立起来。

  吕玉刚强调,要健全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特别是教育部门在其中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包括规划的制定,包括竣工的验收、移交等。现在很多地方有成熟的经验,小区配套幼儿园做的怎么样,今后能不能竣工验收,必须要经过教育部门签字认可,把移交做到位了,教育部门签了这个字,这个楼才能卖,要做到这个程度,发挥这样的作用,教育部门要履行相应的职责。

  吕玉刚指出,要做好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土地出让、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了不交等问题要进行治理。在整改到位之前,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对过去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进行专项的治理,接下来将下发开展专项治理的文件,部署各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省区市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在明年年底前治理整改到位。通过这一系列的治理工作,能有效地补充公办资源、普惠性资源的不足,为基本实现普惠目标奠定重要的基础。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