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告别营利

2019年01月25日10:21

来源:工人日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1月22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通知》进行具体解读。据介绍,治理将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突出问题,解决规划建设移交不到位及不普惠等问题。

《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2017年对全国学前教育资源状况进行了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城镇小区有的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这是造成城镇“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的十分重要的原因。

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学前三年普及率达到85%的目标和普惠性学前资源达到80%的目标。

对此,吕玉刚强调,解决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移交、使用,包括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对于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讲,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我们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资源渠道,所以必须把它作为一项重大工程实施好。”

本次治理工作重点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突出问题。

据吕玉刚介绍,一是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二是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三是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通知》针对上述各项问题的整改任务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2019年4月底前,各区县完成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6月底前,对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移交手续;9月底前,对需要回收、购置、置换的,完成相关手续;2019年年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项目竣工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邢海峰介绍,下一步将城镇幼儿园建设的数量是否充足、布局是否均衡、工程是否安全,纳入城市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指导完善幼儿园配套问题,系统补足城镇幼儿园配套短板,推动城市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 于忠宁)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