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办中小学假期行为 严禁借校园开放日提前招生

2019年02月14日15:16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牛伟坤)海淀区教委日前下发《关于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做好2019年寒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严禁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以校园开放日的名义变相提前招生,干扰教学和入学秩序,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海淀区教委要求,各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民办中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提前招生、违规招生。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启动前,任何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幼儿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和家长组织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各类活动变相提前招生,不得开展相关宣传和报名工作;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启动后举行校园开放日等活动的,须向区教委相关部门备案活动方案,严禁任何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校园开放日、冬令营和培训班。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考试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通知还要求,严禁任何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通过入学政策解读、咨询、讲座等曲解入学政策,炒作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制造家长焦虑。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中小学,海淀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信用黑名单。海淀区教委将加大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关联当年年检结果,依法启动教育行政处罚。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