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准毕业生办银行卡遭"双杀" 只因与逃犯同名

2019年02月28日10:09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京)

  为了排除自己的问题,他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印了《个人信用报告》,还到派出所咨询了是否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小王向北青报记者表示“我就是想办个工资卡,怎么那么难呢?”

  毕业生:因与逃犯同名 入职办银行卡遭拒

  春节后,22岁的大四准毕业生王伟经过多次投递简历和面试后,收到了郑州某家公司的入职通知,该公司要求其入职时还需带上指定银行的个人银行卡等资料。

  2月23日下午3时左右,王伟带着身份证前往附近的中国民生银行郑州秦岭路支行办理银行卡。按照办卡流程,王伟将身份证出示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查验后表示,因同名人太多,还有一个与其同名的通缉犯未被抓捕,所以现在办不了银行卡。

  王伟心存疑惑,与逃犯同名为何办不了银行卡?

  于是,王伟又前往附近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达营业所办理银行卡。该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查看其身份证后同样表示,他的身份信息已被列入黑名单,目前无法办理银行卡。

  “我又没犯罪,为什么会在黑名单?”王伟反问邮政银行的工作人员。

  该行的工作人员解释称,现在所有银行都已联网,民生银行无法为王伟办理银行卡,其他银行也办不了。“您可以到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官网查询个人征信,或者到警察局咨询一下。”

  王伟根据邮政银行工作人员的指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网上平台进行查询,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除了他在学校申请办理的两笔助学贷款和一笔百度贷款还未还款外,并没有其他的消费或贷款记录。

  随后,王伟又联系籍贯地派出所进行咨询,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得知情况后表示,银行的工作人员查询不到逃犯的身份证号码,只能看到名字,但是派出所的系统资料里显示他的个人信息没有错误。民警建议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可询问办理银行是否要求当地派出所提供无犯罪证明,若需要证明,可携带银行的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证明。

  银行:各地支行会出具一些额外规定

  2月26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中国民生银行总行的客服工作人员,该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客户在办理个人借记卡主卡时,只需要到柜台申请填写一张申请表,按照相关的协议,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手机到柜台预留一下信息,便可办理实名制银行卡。即便与逃犯同名,也不影响客户个人申请办理银行卡。但各地的支行会根据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出具一些额外的规定,办卡客户依然需要遵循当地支行的规定。

  对于王伟遇到的此类情况,客服人员表示,2016年也出现过类似情况,因客户与逃犯同名,且出生日期也相同,银行拒绝为其办理银行卡。该客户根据民生银行的提示到派出所核实后,银行致电客户告知其可通过手工开通账户。

  即便与逃犯同名同姓,出生日期也一样,但是身份证号不同啊,为什么在系统里办理不了呢?工作人员称,有可能是各地支行的风险把控,有很多地方会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客户在长沙没有暂住证,当地的银行也不会给其开卡。

  郑州民生银行支行客服人员则表示,事情发生在周末,因为负责人不在,银行系统只能看到办卡客户与工作人员的名字一样,无法查验其身份证蛤蟆信息,所以无法处理。现在该客户只需带着身份证和手机到柜台填写申请表,由柜台工作人员帮助办理即可,大概只需要半个小时便可开卡成功。

  随后,记者又致电咨询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人员。该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并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但是会登记王伟的信息及遇到的情况,并在1到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截至发稿前,北青报记者仍未得到邮政银行工作人员的回复。

  律师:可到银行监管部门投诉

  2月27日上午,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其表示银行出于自身管理、风险防控,以及打击洗钱犯罪职责,有权审查、判断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根据审查、判断结果决定是否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对于有充分理由怀疑客户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拒绝为其开户。但是,银行仅仅因为王伟存在大量重名,并且与逃犯同名,拒绝为王伟办理银行卡开户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周兆成表示,根据央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有以下五种情形下客户开户的需求有可能被拒绝:1、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2、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3、开户理由不合理;4、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5、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王伟完全不存在以上情形。尽管我国人口众多,同名现象难以避免,但是客户身份证信息却具有唯一性,即使同名,身份证信息也不可能完全一样,银行系统完全可以识别。银行拒绝为王伟开户显然侵犯了其作为消费者的权益,理应给予纠正,王伟也可以向银行上级管理部门以及银行监管部门投诉。


编辑: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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