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重的课业负担一定要减(权威发布)
本报北京7月9日电 (记者丁雅诵)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国新办9日举行发布会,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减负是各界关注的话题,但有些家长反映,负担越减越多,课外培训班越来越多。此次意见再提减负,有什么不同之处?
“过重的课业负担一定要减,这是坚定不移的。” 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说,下一步将通过五种途径来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一是通过提高教学质量来减负,让学生在学校里、在课堂里就能够学懂、能够学好;二是通过优化课程来减负,从中小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出发,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三是通过规范校外培训减负,杜绝超前、超标的培训行为,防止层层加码;四是通过科学评价来减负,纠正唯考试成绩唯升学率的片面做法;五是通过社会协同来减负,使学校和家庭同向同行,形成合力。
意见首次提出关于教师惩戒权的问题,为什么特别提出这一点?教师惩戒权细则将如何制定?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按照我国教育法有关规定,教师承担教书育人过程中,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但由于过去一些规定不是很规范甚至缺失,影响了教师正确地行使教育惩戒权,突出表现为:有的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有的教师有过度惩戒的行为;还有的家长对教师批评教育孩子不够理解。
关于教师教育惩戒权问题,首先要明确原则,即教育惩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来实施教育惩戒。第二,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形式,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第三,要抓紧修订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
避免让学生作业成为“家长作业”,引发强烈关注,对此,教育部门有哪些落实措施?“给家长布置作业的问题,一定要坚决治理。”郑富芝说,首先要回归到给学生留家庭作业的目的和功能上来,作业是留给学生的,是为了学生温故而知新的。其次要解决导向问题,一定要从小培养孩子们自己的事自己做的习惯。
下一步怎么办?郑富芝表示:“既然中央有了规定,就一定要严格执行。如果哪个学校、哪位老师违反了中央的规定,就要严格查处。家庭作业不是简简单单做几道题,而是要回归我们教育的目的和功能。我相信我们的校长、我们的老师会严格执行,也希望广大家长广泛地监督,争取把这个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