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明确:这8类行为是“校闹”

2019年08月20日13:50

来源:微言教育

  8月20日上午,教育部召开2019年首场教育金秋系列发布会,介绍《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有关情况。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意见》总体情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佐良介绍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校闹”情况;法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就法治方式破解“校闹”难题进行点评;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教育厅总督学韩爱丽,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鹤岗一中校长伍辉分别介绍对《意见》的认识体会;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意见》都有哪些内容?跟教育小微到现场看看↓↓↓

  《意见》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共15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起来听听邓传淮司长的介绍↓↓↓

  下一步将如何贯彻实施《意见》?一起来看教育部的要求↓↓↓

  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切实形成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的工作合力。01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多种方式做好《意见》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将《意见》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02

  细化分工,落实责任

  制定分工方案,细化各部门责任。同时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03

  推动试点,探索经验

  选择若干地方和学校,分别就《意见》中确定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学校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学校安全区域制度等开展试点。

  04

  汇编案例,加强指导

  搜集、遴选各地、各学校依法处理学校安全问题、处置“校闹”行为的具体案件进行汇编。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

  05

  健全机制,确保长效

  

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成功经验,推动《意见》确定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地生效,让校长、老师和教育部门都切实感到不发愁、有保障。

  公安机关将按照《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教育等部门切实做好“校闹”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将如何做?一起来听听张佐良副局长的介绍↓↓↓

  1

  及时制止“校闹”行为

  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如发生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2

  依法惩处“校闹”人员

  对“校闹”人员,实施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8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同时,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实施“校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实施惩戒。

  3

  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校闹”的犯罪行为

  对于实施“校闹”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等,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全面客观收集、调取证据,确保侦查质量。此外,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依法从严惩处。

  

  

  如何依靠法治破解“校闹”难题?一起听听马怀德校长的点评↓↓↓

  依靠法治解决“校闹”问题

  预防和治理“校闹”应当遵循法治原则。《意见》是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校闹”的有益尝试和积极实践。一是理顺法律关系,依法明确各方责任。《意见》强调,要遵循法定原则,明确划分责任,不能片面加重学校责任。二是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避免自己做自己的法官。《意见》强调健全调解机制,实现能调尽调,避免学校和受伤害方的直接冲突对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三是体现客观中立,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意见》规定,学校确有责任的,要积极主动、按标准依法给予损害赔偿,对责任人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严肃问责;规定要为受伤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四是坚守法律底线,保护法律尊严。《意见》强调要坚守法律底线,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对于实施“校闹”行为的,公安机关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查处。解决“校闹”问题,除落实《意见》各项要求之外,还应该加快立法,推进法律有效实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畅通法治救济渠道,从源头治理“校闹”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树立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理念,善于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地方和学校落实《意见》的思路打算有哪些?一起看河北省教育厅、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一中学的具体考虑↓↓↓

  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将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河北实际,从三个方面下功夫,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从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实现“三个拓展、三个着力”:拓展法治机制,着力体现法制内涵;拓展工作机制,着力强调部门执法联动;拓展化解机制,着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二、从强化法律保障上下功夫。目前,河北省教育厅正会同河北省人大制定《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条例》,拟结合《意见》要求,从事故处理方面、法律责任方面对“校闹”行为进行法律约束。《条例》预计将于今年10月份出台。三、从完善风险转移上下功夫。将积极研究制定“校方责任险”与“学生意外伤害险”互相补充的学生伤害事故保险与理赔机制,最大程度地给予伤亡学生和家庭更加实惠的经济补偿,最大程度化解和转移学校风险。

   《意见》撑起安全网解决学校后顾之忧

  黑龙江鹤岗市第一中学

  《意见》坚持预防为先的理念,强调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这对学校非常重要。作为学校,首先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风险应对能力。《意见》提出了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的原则,这样就可以避免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减少直接对立和冲突,使学校、校长从压力下解脱出来。《意见》提出了依法处置、打击“校闹”行为的有力措施,使校长、老师面对“校闹”人员不再胆战心惊,感受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坚决制止非法行为,是学校的坚强后盾。《意见》提出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了进一步保障,形成了长效机制。《意见》的规定形成了保护体系,必将对下一阶段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和依法治理“校闹”起到重要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为学校安心办学、静心育人撑起了安全之网。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