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围绕“情、理、法”展开

2019年09月10日09:43

来源:光明日报

  【论教】

  教育者要先受教育,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意义重大。

  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比较学生而言,教师心智更为成熟,行为更为固化,受外界影响更小。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更大,主要体现在“进入”难,即思想政治教育很难走进教师的内心世界。而一旦打开通道,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也有自身的优势。这体现在情、理、法三个方面:教师作为成年人,其经历、经验更加丰富,情感上更加容易产生共鸣;教师的理解能力更强,对道理的领悟会更加透彻,道理说得清不清、明不明也很容易鉴别;教师对规矩的遵守更加自觉,会更加接近“随心所欲不逾矩”的状态。

  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围绕“情、理、法”三个字展开。只有把情做足,把理说透,把法讲清,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才会收到良好效果。

  把情做足,重点是坚持虚功实做

  把情做足,就是对教师真用情,用真情,实实在在,诚诚恳恳。感动是通向教师心灵的钥匙,行动是获得感动的有效方式。因此,把情做足主要体现在以教师为本,服务好教师,切实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教师都有什么实际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要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生活上是不是幸福、事业上是不是有成、社会上是不是受人尊重这样三方面事情,就构成了教师的实际问题。在生活方面,提高教师的薪酬待遇,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教师待遇是主要问题,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制定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在工作方面,教师职业目标不够清晰、干劲尚且不足、业务能力不够是主要问题。在职业目标上要分类指导,中小学教师要强调“专业化”,幼儿园教师要强化“善保教”,职业院校教师要加强“双师型”,高等学校教师要注重“创新型”;在激发干劲上,要合理配置编制、科学确定职称比例结构,切实解决教师晋升评职压力大等实际问题,要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原则,而不是机械教条地以陈规裁剪现实;在业务提升上,要满溢着情感,多创造教师出国访学、国内研修、学术休假等机会,为教师职业发展助力。在社会地位方面,要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校办学治校中的作用,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开展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值得一提的是,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遵循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教师思想交流沟通工作,赢得教师的理解和支持。只做不说和只说不做同样收不到好的效果。既尽力做,又用心说,这才是真正地落实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要求。

  把理说透,关键是善用逻辑力量

  把理说透,就是对教师讲清原理、讲透道理,清清爽爽,透透彻彻。令人服气才会让人相信,让人相信才会使人坚定。现实中往往存在自己一知半解,却对人口若悬河,甚至有“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现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十分丰富,但重点是讲清楚政治层面上的“理”,讲清楚党和国家的今天是从哪里来的,明天要到哪里去。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来。怎样才能把其中的“理”说透?非逻辑不能完成这个任务。“理”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横空出世,而是有其形成发展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只有把历史逻辑讲厚实,实践逻辑讲牢实,理论逻辑讲坚实,才会让人信服。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是政治话语体系中的重要概念,三者相互贯通、相辅相成。实践是基础,理论是升华,实践和理论在时间长河中蜿蜒向前不断展开,就构成了历史。历史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依据。理论的逻辑进程与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相一致,体现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反映着历史发展过程的内在必然性。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对教师讲清楚政治层面的“理”,要善于揭示对象发展过程与认识发展过程的历史规律性。

   把法讲清,核心是强化规矩意识

  把法讲清,就是把规矩立起来,亮出来,让教师知晓职业规范、道德底线。对教师提出高标准、严要求,是天经地义的,既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民族负责。我们要看到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对极少数道德败坏、贪赃枉法的害群之马,要清除出教师队伍,并依法进行惩处,对侵害学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分别针对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提出倡导希望,划定基本底线,并制定了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意见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此前,教育部针对教师的不同群体和不同事项,已经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包括高校、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针对高校教师学术不端问题、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问题等都有专门规定。这些规定主要体现了三类底线问题,即政治安全底线、学术规范底线、生活道德底线。对比来看,近年来对师德提出的要求越来越密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细化;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和责任追究越来越严厉,这体现了新时代对教师的新要求。这些规定需要及时告之、提醒教师严格遵守,教育教师树立底线和红线意识,引导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用情、说理、讲法,大体分别对应着教师工作的服务、教育、管理三大职责。针对师德师风的现实状况和建设要求,情、理、法的具体运用会有不同侧重。需要守住底线时要侧重讲法;需要树立高线时要侧重说理;而大多数时候需要做好日常性的长线工作,对教师用情,切实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

  (作者:严蔚刚,系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研究员。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新时代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19JD710020]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