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错未成年人怎么管?警师合作矫正偏差“小精灵”

2020年06月28日13:48

来源:法制日报

  东莞警师合作矫正偏差“小精灵”

  编者按

  当前,罪错未成年人已是一大社会问题。对于涉嫌犯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决不能“一放了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根据有关规定,一些未成年人犯罪错之后,通常将其交由家长或学校严加管教,但事实上他们中的不少人可能直接处于无人管教境地,因为学校“不敢管”、家长“不愿管”等问题长期存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针对这些积弊,本版今天推出一组报道,反映两地政法机关的务实创新之举,无论是广东东莞“警师合作”双主体开办专门学校,还是重庆垫江检察院对失职监护人进行训诫并向其发出《督促监护令》,均反映出政法机关不放纵不抛弃罪错未成年人,想方设法为其营造改过氛围,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不懈探索。

  □ 本报记者   邓新建 邓君

  □ 本报通讯员 尹利勇

  从申报到获得立项,仅耗时3个月,东莞速度在专门教育领域又有了新纪录。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教育局获悉,广东首个以罪错未成年人为招生对象的公办学校——东莞市启智学校启航分校(以下简称启航学校)克服疫情和数波“龙舟水”的不利影响,即将进入工程交付验收阶段。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今年7月,启航学校将迎来第一批学生。

  社会之痛:罪错未成年人“管不了”

  1999年出生的王某欢,是一名让东莞警方备感惋惜的少年。8年内,王某欢涉嫌单独盗窃或伙同他人盗窃91起,盗窃技法娴熟,社会影响恶劣。

  “他很聪明,若有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应该在上大学;若有个可以改过自新重新接受教育的机会,他也还有机会上大学。但我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步步由犯错走上犯罪,就因为目前缺少专门教育、矫治罪错未成年人的特殊学校。”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一名曾数次抓过王某欢的刑警说。

  王某欢的父亲早年间来到东莞塘厦做装修工人,于2002年与王某欢的生母离婚后再婚。王某欢自幼随祖父在老家生活,因缺少父母的陪伴,加上无心读书,年少辍学。其父意识到王某欢不能再疏于管教,便将其接至塘厦上学,但王某欢在小学四年级时再度辍学。此后,王某欢处于“放养”状态,常年混迹于网吧。因需要上网费,他自2012年9月至2019年9月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伙同不同年龄、经历相近者参与塘厦大岭古别墅区入室盗窃91起。

  每次王某欢落网,除牵扯众多警力办案外,民警也从未有过成就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涉错未成年人的处理方式是以教育释放处理为主,即使达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标准,也应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作教育释放处理。因此,王某欢在8年间连续91次作案,却未能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教育和遏止。

  东莞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所长曾家乐,是启航学校日常管理的负责人,也是一名曾在刑侦一线战斗多年的老刑警,接触过众多“问题少年”。他坦言,由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使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法律和相关刑事政策也规定,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不判实刑,避免未成年人进入羁押场所带来交叉感染。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主要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矫治,预防其再次犯罪。但是,由于目前难以落实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有效干预和监管,对于因年龄原因不予刑责追究的未成年人,或经常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家长管不住、普通学校管不了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的教育矫治手段,极可能陷入‘犯了抓、抓了放、放了再犯’的恶性循环。”曾家乐说,尤其是受到侵害的市民群众的不理解,严重影响了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也打击了办案民警工作积极性。

  更甚者,部分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被“标签化”后,逐渐游离于社会管理体系之外,在经历公安机关“犯抓放”后,将极可能逐渐走向职业犯罪的道路。

  “从政府层面建立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制,是整个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的底线。”曾家乐说,在家庭、学校和社会团体无法有效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时,政府层面的教育矫治机制应当发挥作用,由政府代替行使教育矫治之责。然而,尽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部分措施办法,但实际运作却不畅不通。

  东莞之困:年均处理上千“问题少年”

  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问题刻不容缓。那么,东莞到底有多少个“王某欢”呢?

  为深入了解东莞市罪错未成年人矫治现状,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2018年,东莞市公安局成立调研组,先后到市委政法委、妇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等部门和机构进行调研,走访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的基层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获悉的情况很不乐观。

  从2015年到2018年,东莞市公安机关累计处理4600多名涉罪错未成年人,年均上千人,其中涉错未成年2600多人,基数总体较大。这些涉罪错未成年人中非东莞户籍占97.3%,在东莞没有家庭监管的比例高达71.5%,家庭监管严重缺失。而东莞市检察院的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东莞未成年人涉及多起犯罪或多项罪名的仅占1.87%,有前科的不到1%,涉罪未成年人多为初犯、偶犯及单一犯罪,大多数罪错未成年人具有挽救的必要。

  基于这一现状,为更好地矫正涉罪错未成年人并帮助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东莞市政府于2019年8月成立东莞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启航学校在委员会指导下,由东莞市教育局、公安局双主体共同管理,是东莞市直属公办学校,也是根据2019年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专门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建设的全国首批专门学校。

  曾家乐介绍,根据委员会意见,启航学校招生对象最大限度覆盖东莞市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最大限度解决其教育矫治问题。

  据悉,启航学校主要面向已满12周岁未满18周岁的四类未成年人招生: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不捕、不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法院判处非监禁刑且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未成年人。上述四类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四种情形之一才能报名:户籍或学籍在东莞的;户籍和学籍均不在东莞,但监护人在东莞居住或工作的;无法查明户籍和其父母和监护人信息,无法送回原籍的;户籍不在东莞,监护人或父母也不在东莞居住或工作,经市救助管理站送返后,来东莞再次作案被查获的。

  创新之举:特色学校助“浪子”梦想启航

  启航学校坐落于东莞市大朗镇大有山庄内,西临美丽的松山湖风景区,与松山湖台湾高新科技园仅一路之隔。学校由两栋五层建筑改建而成,总占地面积约4600多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配备有多功能教室、心理辅导中心、法治教育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科技创客中心等,教室功能室齐全,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先进。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启航学校看到,每间教室均配有洗手间、读书角,采用开放式情景教学模式。在宿舍楼,教师宿舍“夹”在学生宿舍中间,墙体安装有单向透视玻璃,方便教师实时了解学生宿舍情况。

  据悉,启航学校采取小班化生本理念教学,每班学生最多20人,整体办学规模控制在200名学生左右。学生在校学习时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3年。

  “启航学校开启了东莞警师合作新模式。”启航学校副校长(负责人)尹兴河介绍,学校实行全封闭、全年无休的教学管理模式,由市教育局负责教育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安全管理、防范和法治教育等工作,配备民警、聘员24小时值班陪护,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6月1日,第一批25名老师和9名管教民警已到位,目前正在进行岗前专业培训。

  作为双主体共同管理的特色专门教育学校,启航学校注重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教育,用法治为教育护航,以安全为教育托底。通过“全员、全程、全方位、全关爱”的管理理念,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培养学生成为“爱国家、爱社会、爱亲人、爱自己”的新时代青少年。

  “这些罪错少年只是行为思想暂时有偏差的‘小精灵’,他们思想活跃、个性突出,不少还有各种天赋。”尹兴河介绍,根据学生特性,启航学校以PBL(情境教学方法)体验式课程为主,以理论课程为辅,突出学生兴趣特长的发现与培养,帮助“小精灵”展现个性,明理向善,以德修身,实现“让每一个生命都出彩”。据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名参加中考、高考。

编辑: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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