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10岁女孩打赏主播3万多元

2020年08月03日15:55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钊通讯员史子君

  本报讯7月29日,驻马店市公安局西园分局社区民警何金奎等人到某小区一户人家走访时,发现一家人满脸愁容正围坐在一起。仔细询问下得知,10岁的女孩彤彤(化名)由于贪玩一款手机APP软件,一个月内竟然在网上花销了3万多元!彤彤的姑姑赵娟(化名),抹着眼泪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彤彤今年正上小学,因为前段时间疫情期间上网课需要用手机,家人就把她爸爸的一部手机给彤彤用了。没想到,就在这期间,彤彤迷上了一款短视频APP,经常用手机登录该平台观看各种直播,还学会了给主播“打赏”。彤彤不知道的是,该手机账号和银行卡绑定,她每一次大方“打赏”,都是真金白银的花费。这些用于给主播的“打赏”一般都是一些卡通形象电子商品,每一种都对应着不同的价格。彤彤从刚开始送些“棒棒糖”“小红包”等物品,直到后来送“汽车”“直升机”“火箭”,最多时一天花费近5000元。直到前几天家人准备用钱给彤彤报兴趣班时才发现这件事,当时银行卡里已经消费了3万余元。

  讲到这里,赵娟把何金奎请到边上,有意避开彤彤,讲起了这个家的故事,彤彤是个苦命的孩子,她的爸爸因案在押,妈妈再婚远嫁南方,留下她一个人,姑姑赵娟暂时承担起了抚养监护的责任。由于家里还有80岁高龄的老人,一家人本就生活艰难,这件事给这个本就伤痕累累的家庭又一个沉重打击。

  听完,何金奎表示一定会尽力提供帮助。他查看了户口本、彤彤父母的离婚证等身份信息材料,经进一步核查无误后,积极协调当地政府部门共同出具了相关证明。何金奎又帮忙与短视频平台取得了联系,提供了彤彤(未成年人)用于“打赏”花费的相关证据、家庭情况和证明材料。经过一番沟通后,对方表示用户消费是由平台和“主播”按比例分成,如彤彤的情况审核属实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退还平台收取的费用,“主播”收取的费用则需要进一步协调处理,但至少能够退还2万元。

  听到这里,一家人终于看到了希望,拉着何金奎的手感谢个不停。赵娟说:“这些天吃不下睡不好,感觉天塌了一样。感谢人民好警察,你们是老百姓最大的依靠!”

编辑: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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