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进程不断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稳步施行,以及劳动权益保障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等理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下,带薪休假的落实将会越来越值得期待。
据11月10日《工人日报》报道,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其中,在“职业健康”章节中提出公众颇为关注的“强制休假”,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该条例成为我国第一部将强制休假纳入地方健康发展战略的法规,在理念上、原则上让带薪休假有了更加具体可感的方向。
尽管带薪休假制度在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规中已有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带薪休假一直只是“看上去很美”,许多员工表示“想休,但不让休、不敢休”。
比如,“带薪”带的只是底薪,尤其在计件工作模式中,休假意味着收入大大减少;某些特殊岗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休假意味着工作停滞;一些中小企业对用工成本极为敏感,“不加班就不错了”。更让人尴尬的是,加班被一些行业和企业美化为一种“敬业”,普通员工身陷其中,无力对抗。
为打破带薪休假落实难的僵局,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不少尝试,有的地方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还有个别地方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但总体来看,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对此番深圳的健康条例,有网友表示欣喜,“终于有地方用法规来控诉不合理加班了”;有网友表示担忧,担心这一制度会最终走上之前带薪休假制度“飘在空中”的老路;有网友表示无奈,感觉“加班文化”短时间难以撼动,深圳的制度“最多算是看个安慰”。这其实是多年来公众对休假权沦为“空中楼阁”、对不合理加班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的一种复杂心态。
休假权涉及劳动者和企业的利益分配问题,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不能“一刀切”、一蹴而就。但是,在法治进程不断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稳步施行,以及劳动权益保障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等理念深入人心的背景下,带薪休假的落实将会越来越值得期待。就此意义而言,深圳市在全国首推强制休假地方法规,为这一制度在更多地方落地开花,释放出积极的示范和引领力量。
当然,在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问题上,我们还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如何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带薪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环环相扣、层层依托,形成坚实的法律基础保障;如何促进更多行业形成“要休都休”的大环境;对劳动负荷的界定如何更加科学;如何强化对不执行休假制度的企业惩戒、提升监管的可行性等,这些都需要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从长远视角看,在落实休假制度上,让企业和劳动者得以“双赢”,还有赖于制度的细化、完善,更需要依托我国经济进一步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期待更多地方积极行动起来,让有法规保障的休假制度落地生根。(本报评论员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