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对象
1.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现实表现良好。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并于2020年至2021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前退役且具有河南省普通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高校、专业和计划
1.招生高校和专业详见《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另文下达。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详见《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见附件2)。凡不符合《护士条例》规定的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条件,且不能对照本科护理学专业安排专升本考试的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等专科专业,不得擅自安排招生。
2.我省继续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按全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单列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进行单独录取。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政策体系,开设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按时入学,上得起学,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3.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升本招生继续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录取比例在教育部规定的30%基础上适度扩大。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因各省政策规定差异,导致在生源地和就读高校所在地都不能享受专升本招生优惠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21年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所在地专升本招生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此类条件的考生,须于5月14日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和信息采集工作,并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要求选择报考专业,填写《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填写《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填写《河南省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2.资格审核。考生毕业高校要逐一对报名参加专升本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录取前,省招办以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数据为依据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凡在2021年7月1日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届时,将取消其专升本投档及录取资格。
3.网上报名。考生应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统一通过网上报名。凡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擅自更改学籍信息或个人其他信息者,一律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按政策规定进行学籍异动者,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务必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异动手续,不得影响学生专升本报名、考试和录取。我省高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报名;非我省高校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事宜另行安排。
四、考试和录取
1.考试。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考生为《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为《公共英语》)、专业综合(体、音、舞、美专业为专业加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规定的考试课程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招办另行通知。
2.录取。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统一录取。划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高校择优录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
1.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
2.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