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费用

2021年10月15日08:16

来源: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记者訾利利

  教育培训机构到底咋治理,郑州政策落地了。

  10月1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简称《方案》),结合全国“双减”试点城市主要工作任务,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实现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的目标。

  动作一 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

  《方案》要求,要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现有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须重新进行行政审批和法人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2021年12月3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此前已缴纳费用且消费未清零的学生进行“消课”。在未重新审核登记和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前,此类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新的课时费和招收新生。家长们不要在此日期以前交费或续费。

  动作二 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郑州市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做好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动作三 学科类培训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严格教材管理,确保学科类培训机构使用的教材符合相关规定,严禁提供和使用境外教育课程。严禁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学科类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其他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动作四 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

  《方案》要求,要严格资本管理。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机构资产。

  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对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采取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郑州市将不断完善信用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推进监管模式创新。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发挥群众监督举报、媒体监督作用。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郑州要这么干

  动作

  1.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2.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培训收费模式

  3.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招生行为

  4.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5.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6.继续实施年检年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和“黑白名单”

  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10月底前,进行全面排查和部署。

  通过多种途径,对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核实、再统计。同时,制定治理方案,健全治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

  第二阶段: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底前,集中治理和整改阶段。

  通过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逐一整改。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

  第三阶段:2022年1月以后,全面巩固和提升阶段。

  分析专项治理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立体化、科学化、法制化、长效化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体系,坚决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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